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法治信息管理学院关于2017级学年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5日 阅读数量:

    法治信息管理学院关于2017级学年论文的通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年论文管理办法》(校教字[2006]25号)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信息管理学院本科培养方案2017》精神,并参见教务处《关于开展2017级本科生学年论文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9]054号),我院2017级学年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选题阶段

    全体2017级学年论文的选题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2019926——20191011,学生主动联系学年论文指导教师,与导师商定题目,并填写《法治信息管理学院学年论文选题四联单》(附件1)。


    注:

    1.未能联系到学年论文指导教师的学生,填写电子版《学年论文选题统计表》(附件2),交给班级学委并汇总至教科办,由教科办为其联系导师。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未能联系到导师的学生只能填写本学院学科方向的学年论文题目;

    2.纸质版选题四联单里全部信息均需打印,不要手写;

    3.纸质版选题四联单和电子版选题统计表的选题方向一栏填写指导老师所在教研室的研究方向即可,不必填写过细。


    20191015日上午11:30,学委收齐纸质版选题四联单纸质版及未联系导师的学生的电子版《学年论文选题统计表》,交至学院教科办。


    二、撰写与提交阶段

    全体2017级学年论文的撰写与提交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20191015——20191115,学生主动联系学年论文指导教师撰写学年论文。


    学年论文的撰写规范如下:

    1. 符合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体现专业基本训练内容;

    2. 符合本科生的专业基础和研究能力,范围适宜,难易适度,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的课题;

    3. 选题尽量避免雷同;

    4. 学年论文选题由学院拟定或由学生自拟选题,由学生自拟选题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学年论文课题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课题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

    5. 符合学术规范,论文字数一般不得少于4000字。论文具体规范参照适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学年论文撰写完毕后,请学生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年论文登记表》(附件4)。《学年论文登记表》务必认真填写,并由指导教师打分并签名(打分、签名须指导老师手写,不可打印)。


    20191118——20191119,学委收齐纸质版学年论文及纸质版《学年论文登记表》,交至学院教科办。汇总本班学年论文成绩,填写电子版《法治信息管理学院2017级学年论文成绩汇总统计表》(附件5),与学年论文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学院教科办公邮kjbjw@cupl.edu.cn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相关活动,以免耽误整体流程,影响成绩。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8909500



    上一条: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运筹学》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北京市第三十届大学生数学竞赛(暨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北京赛区预赛)通知 (第一轮)